新反贪总局,将原有反贪污贿赂总局、渎职侵权检察厅和职务犯罪预防厅三个局级部门合并,形成最高检反腐新机构,实行中央垂直管理,直接查办群体性职务犯罪大案要案,破除制约办案工作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积极应对职务犯罪群体化,统筹运用提办、交办、改变管辖和区域联动办案等多种方式,不断增强办案合力,提升协同作战能力,打好反腐败整体战。
 
      专家认为,新反贪总局将更有效地与纪检监察机关进行案件对接,并与其他反腐行动以及组织相互配合,共同发力。对公权力的监督制约、对滥用权力行为的惩处,是中国不断实现国家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新反贪总局的成立正是对这方面工作加强的重要成果。
 
      最高检负责人指出,将以此为契机,努力把反贪局建设成为具有强大战斗力、威慑力、公信力、灵敏高效的中国检察特色反腐败专门机构,以反腐败的更大成效回报党和人民的重托和期待。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