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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拾断头新闻:人民呼吁严查湘潭国际金融大厦渎职腐败案
       发布时期 2014-2-18        文章录入  金太阳   阅读次数   2667

重拾断头新闻:人民呼吁严查湘潭国际金融大厦渎职腐败案
 
原标题:湘潭“第一高楼”股权转让疑存内幕
2012-02-27   检察日报-正义网
记者:加贝
 
      一栋18年前由近7000名股民集资入股投资建设起来的湖南省湘潭国际金融大厦,日前再次成了各界关注的焦点。有股民投诉,2010年6月,湘潭市政府将股民持有该大厦的全部股权以1元钱每股价格卖给华天酒店。众多股民指责政府的这一做法是权力越位,违法行政,严重损害了老百姓的切身利益。
真相到底如何?《方圆》记者日前赶赴湖南进行调查。
 
      湘潭第一支股票的产生     
 
      2010年6月,随着湖南省湘潭市地方金融证券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湖南华天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000428)的一纸“1元钱”转让协议,近7000名公众股东投资建设的湘潭国际金融大厦被华天酒店收购,湘潭市副市长周放良代表政府出席了签约仪式,并在会上亲自致辞,对华天品牌进驻湘潭表示热烈欢迎,政府将大力支持该项目早日开花结果,并期待华天与湘潭更多的合作。
      同时被华天酒店以1元钱价格收购的还有(香港)雄基有限公司、中苑公司持有的大厦股份。协议签订后,当地号称第一高楼的湘潭国际金融大厦易主华天酒店。
      1元钱转让一栋数千老百姓入股投资、资产价格呈几何级数增值上亿的不动产,当地政府这一做法是否合乎法律规定?各方说法不一。
      据记者了解,湘潭市岳塘区建设路口的湘潭国际金融大厦,现在的华天酒店,其前身为:湘潭中苑房地产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湘潭金太阳股份有限公司),是湖南省股份制改革和证券市场起步时期的试点企业,于1993年3月经湖南省体改委湘体改字[1993]第56号《关于同意成立湘潭中苑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1993年4月17日正式登记注册成立。1997年7月按照国务院规定在湖南省工商局重新登记。公司创立的招股集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湘潭国际金融大厦,公司实际到位的权益资本是向社会募集的2832万公众股本金,涉及近七千社会公众股东,公募股权曾在证券柜台市场托管和交易,投资者分布于湖南、湖北、广东、江西、福建、北京等省(市)。公司成立后,以公众股本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开发湘潭国际金融大厦和附属住宅小区,曾并被列入湘潭市“向毛泽东同志诞辰100周年献礼重点工程”,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等登报予以祝贺,成为湘潭家喻户晓的“百姓集资工程”。
      相关资料显示:湘潭国际金融大厦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原始投资额1351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余额9578万元,公众股本金2832万元,建筑商垫资1100万元),实际负债额2598万元(其中:金融债权余额本金额1489万元,建筑商垫资1100万元),负债率19%。随着城市建设和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地处城市中心商业圈的湘潭国际金融大厦的资产快速增长,金太阳公司及社会公众股东的投资收益极具增值空间。参加公司及其大厦投资的七千民众,是当时资本市场的奠基人。
      记者查阅了湘体改字(1993)56号湖南省体改委文件,《关于同意成立湘潭中苑房地产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载明:公司股本总额为5083.9888万股,每股人民币1元。其中4家发起人认购1830.2360万股,占股本总额的36%;其他法人认购2236.9551万股,占股本总额的44%;公司内部职工认购1016.7977万股,占总股本的20% 。
      公司股份采取股权证形式,实行一户一证制。股权证的转让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如今的部分股民已成白发老人,不少人是下岗职工、离退休老干部,生活并不富裕。他们期待着当年公司《招股说明书》承诺的开发湘潭“标志性建筑”和公司上市带来的丰厚回报。
 
      湘潭第一高楼“烂尾”18年
 
      从1993年开始,湘潭国际金融大厦开始动工修建。
      然而,1995年7月,金融大厦大楼封顶后,大楼建设面临资金短缺局面。之后,除大楼外部进行了简单的装饰后,整个工程开始停止不前,而且这一停就是18年。
      “大楼内部设施就一直没有完善,空空荡荡,看着让人心急。”采访中,原始股股民王义(化名)告诉记者,眼看自己投资的大厦成了湘潭市“****的烂尾楼”,她心焦不已。为了了解原因,她多次寻找自己持股的公司,但公司名称已经被建设控制人“变更”,一直找不到公司的办公地址。
      “从购买了股票后,我对公司的情况一无所知,公司从没开过股东大会,我们甚至连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谁都搞不清楚。” 王义对记者说,感觉整个公司就像一个影子公司,只闻其名,不见其身。唯一让她安心的是这个大厦还真实地矗立在湘潭市的繁华闹市。
      “只要大楼在,相信自己的利益还是会得到保障的。” 王义说。
      那么,这栋号称湘潭第一高楼的金融大厦缘何会成为第一“烂尾楼”?
      有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当年拥有雄厚资金实力的国际金融大厦项目,因为数千万元的资金和利益被实际控制人向外输送,在短短的几年时间便形成财务黑洞,以致金融大厦因资金枯竭而陷入“烂尾”。“长期以来,公司和大厦项目的实际控制人超越职权,并在湘潭市和湖南省有关部门的支持下,违反法定程序,先后将金太阳公司的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项目贷款合同等进行变更,使原本属于金太阳公司及其七千公众股东的湘潭国际金融大厦,转移到中国银行湘潭分行及其‘自办实体’国金公司名下,七千民众的投资利益被悬空和侵吞。”知情人士对记者说。
      金融大厦缘何会成为“烂尾楼”?政府1元钱的转让到底有何原因?为听取政府部门的说法,2月3日,记者来到湘潭市金融办进行采访。接待记者的周姓工作人员表示,将向领导汇报后尽快给记者答复,但截止记者发稿时,记者没有收到湘潭市金融办的任何回复。
      记者查阅了湘潭市政府金融办《改制说明》:由于国家政策调整、政企分开,国金公司与银行脱钩,中国银行不再贷款,国际金融大厦缺乏资金来源,所以主体工程建成后十多年来长期关门停业,成为湘潭市一栋时间最长的‘烂尾楼’。”
 
      政府《会议纪要》岂能一纸遮天
 
      2009年6月,湘潭当地政府加快了对金融大厦处置工作的步伐,然而,其处置的做法却受到了众多股民的反对。
2009年6月,湘潭市官方连续在当地媒体发布《公告》,称金太阳公司和国际金融大厦项目“因严重资不抵债,将依法清算”,决定“以每股1元的价格”“清退”公众股东股本金。《公告》还称,逾期不办理股权清退,将视为放弃。
      看到《公告》后,股民们纷纷拿出自己已经藏得发黄的股权证兑现股本金,有的股民则依旧持观望态度。
      同时,在湘潭市政府的授权下,湘潭市地方金融证劵领导小组与华天酒店签订转让协议,华天酒店分别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收购湘潭中苑公司、金太阳公司和雄基公司等三家公司所持有国际金融大厦100%的股权。在此基础上,华天酒店代国金公司偿还相关债务。随即,国际金融大厦易主华天酒店。
      “1元钱转让七千民众投资建设的湘潭国际金融大厦” ,消息一出,各界哗然。
      “这可能是史上最廉价的转让!”广大股民在惊呼转让价格低得难以想像时,各种质疑声音纷至沓来。采访中,有知情人士向记者介绍了大厦转让的过程。
      2007年6月21日,湖南省政府召开了专题处理湘潭国际金融大厦历史遗留问题的协调会议(湘府阅〔2007〕66号会议纪要),会议要求由湘潭市政府负责湘潭国际金融大厦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
      省政府会议后,湘潭市政府开始与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协商1489万元的债务清偿问题,经过一年多时间、多次协商,最后在2009年3月议定由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按3300万元把国金公司全部金融债权转让给华天集团。
      2008年1月28日,湘潭市原市长余爱国主持召开了解决华天收购国金公司协调会议(潭府阅「2008」6号会议纪要),并成立了国金公司改制领导小组和改制办,协调处理华天集团收购国金大厦相关问题。
      2009年1月8日,湘潭市政府召开第20次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并明确引进收购湘潭国际金融大厦的优惠政策。
      2009年1月8日,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文件【潭政办函(2009)7号】成立了国际金融大厦改制工作小组,周放良为组长(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主持改制工作。
      2009年3月24日,华天集团、华天大酒店与湘潭市政府举行了签约仪式,正式收购位于岳塘区建设路口的湘潭国际金融大厦,华天为此项收购支付人民币7000万元。同时,还分别以一元钱的的价格收购该大厦所有者湘潭国际金融大厦有限公司股东中苑公司、金太阳、(香港)雄基三家股东100%股权,从而取得国金公司100%的股权并拥有国金公司的全部资产。
      2010年5月18日,湘潭市改制办正式将国金大厦资产移交给华天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华天酒店购得国际金融大厦后,以投标方垫资6000万资金规模的“融资模式”招标,对国金大厦进行装修改造,于2011年12月9日正式对外营业。
      “金太阳公司转让并没有经过股东大会的同意,应该无效。”股民王义对记者说,湘潭市政府没有签约的主体资格。
      “金太阳公司是我们近7000名持股股东发起成立的公司,公司招股集资项目就是湘潭国际金融大厦,湘潭市政府又不是金太阳公司的股东,也不涉及公共利益或者城市建设拆迁,凭什么把股份公司的巨额私产卖掉?” 王义认为,湘潭市政府授权金融办把金太阳公司持有湘潭国际金融大厦的合法权益低价转让出去,明显是一种权力越位行为,典型的行政侵权。
      据了解,湘潭市金融办副主任王嫡武此前曾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在华天收购国际金融大厦过程中“程序没有问题”,对于股民权益,他亦表示大多数股民已经兑付,只剩下少数人。《改制说明》中也称,经过一年多的改制工作,国际金融大厦债务得到清偿,职工得到妥善安置,股权证(票)兑付顺利。
      据记者了解,湘潭市政府处置国际大厦的依据就是省市两级的《会议纪要》,那么,一则《会议纪要》能否代表省政府的意见?湘潭市金融办签转让协议算不算越权行为?记者在采访中听取了各方意见。
      湘潭市政府法制办主任赵吉洪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件事情我没有参与,具体案情我不清楚。”
      赵吉洪同时认为,《会议纪要》只是把开会的内容记录下来,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的公文,便于各个部门操作,是一种抽象行政行为。
      那么,法律界又是如何界定《会议纪要》法律效力呢?
      湘潭大学法学教授成光海认为,按照我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立法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的《会议纪要》是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的记录,不是规范性文件,一般不构成具体行政行为,对外没有法律效力。
      “按照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政府不能对涉及老百姓利益的事情随意作出纪要,凡纪要超越法定职权、滥用职权的均无效。” 成光海说。
      记者另外了解到,早在湘潭国际金融大厦被政府出卖前,湘潭中苑公司的股民们就开始展开了依法维权行动。2007年8月,由金太阳公司200多名合计持股10%以上的公众股东召开股东大会,宣布改组董事会和监事会,并选举产生王湘为新的董事长,从中国银行湘潭分行手中夺回了公司管理权。
      王湘向记者透露,在维权诉讼的前期阶段,金太阳公司的利益诉求先后得到长沙市开福区法院、湖南省高级法院、最高法院、湖南省检察院等司法机关的支持。但进入2009年6月以后,也就是由政府主导的华天收购加快步伐后,金太阳公司的诉讼形势开始逆转,多起民事诉讼纷纷遭到强行撤诉。
      “股民们状告湘潭市政府违法行政签订转让协议的‘民告官’案件,在法院遭遇到不受理、不立案、不下裁定书,湘潭国际金融大厦的股民们司法救济因此陷入僵局。”王湘说。
      湘潭国金大厦股权转让过程中的一些谜团至今无法解开。广大投资民众呼吁纪检、检察机关介入调查。本刊将表示进一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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